信托公司标品信托的三大经典业务模式(3)

来源:中国信托业协会 时间:2020-12-15

(三)深入发展阶段:专业制胜
随着《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等制度的出台,以及券商子公司、基金子公司、期货子公司的业务扩张,上层法律架构赋予信托的牌照优势已经不再明显。在功能监管趋势明显的环境下,制度红利空间持续缩小,各家信托公司在标品信托业务的发展路径上结合自身优势制定发展战略,逐步由多种模式共同发展向专业化发展方向前进。
事务管理型标品信托服务不再单纯地将自身定位为受托人,同时向承担事务管理人、运营服务商、托管人的角色转变,在做大规模的同时,培养自身更专业的服务品质,建立更加有效率的运营系统,提升自身更深入的服务内涵满足市场需求、通过模式创新适应市场和监管环境的变化。主动管理型标品信托业务,通过长期与私募基金经理人等专业的投研人员接触,沉淀投顾和产品评估体系,建立健全风控体系和系统支持,运用资产配置理念,发展主动管理类FOF(即基金中的基金)、MOM(管理人之管理人模式)业务。
此外,随着信托公司QD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业务资格的发放,信托受托境外理财业务也成为了标品信托新的模式和发展方向,各家公司均通过事务管理或主动管理模式,以全球资产配置的方式进行跨境标品信托展业。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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